财务报账流程

新闻来源:财务处   时间:2018-03-26   点击数:  责任编辑:财务处

财务报账流程

      一、取得合法票据

    (一)报销各项费用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发票必须具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并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用有效期内;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必须有国家、省、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各单位自制的收据不能作为报销的依据。

    (二)发票或收据必须注明开票日期、客户名称、经济业务内容、填制人、数量、单价、金额等。其中“客户名称”必须填写“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除车票、机票外)。填制凭据字迹清晰、书写规范,大小写金额要相符,金额不得涂改,若记载的内容有错误,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后必须由出具单位在更正处加盖公章,如金额出现错误不得更正,只能重开。假发票、空白发票和填写不规范的发票,不予报销。

    (三)发票或收据自开票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按程序报销,开出时间超过一年的发票或收据财务不予受理。学校协议供货单位单次不超过3000元(含3000元),协议供货单位经营范围以外的单次不超过1000元(含1000元),超过限额需招标办出具说明后予以报销。同一供货单位多笔经济业务可以合并开具发票,但必须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清单报销。一笔经济业务不能拆分为多笔开具发票,如发现拆分,不予报销。(科研经费报销另外规定)

(四)发放外聘人员劳务费、酬金等,报销前需携带电子版发放表和审批过的纸质发放表,先到财务部门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计算,到税务部门开票劳务费发票后,持税务发票和发放表报账。

(五)发放工资之外的在职职工补助补贴、课时费等,报销前需携带电子版发放表和审批过的纸质发放表经财务审核,财务每月10号以后计入下月工资总额进行个税代扣,随下月工资发放。

      二、整理粘贴票据

    (一)票据分类。对于集中较多的票据按照内容进行分类,如办公用品、印刷费、电话费、差旅费、设备维修费、资料费、交通费等,按照类别分别粘贴,并汇总金额和票据张数。其中:差旅费应单独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科研经费应单独填写《科研经费报销单》项目经费应填写项目资金付款审批单;日常经费应填写日常经费支出审批单;公务接待费应填写《公务接待费审批及公务接待费付款;培训费应填写培训费审批单》;会议费应填写《会议费审批单》(除《差旅费报销单》《科研经费报销单》外,其他单据均在财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二)准备粘贴单(可到财务处领取)。

    (三)将票据按下图样式整理齐后,将胶水涂抹在票据左侧背面,沿着粘贴单和粘贴纸的上边依次均匀排开横向粘贴(如下图:此种粘贴方法称为“鱼鳞式”),且应避免将票据贴出粘贴单外。不要将票据集中在粘贴纸中间粘贴,以免造成中间厚,四周薄,使凭证装订起来不整齐,达不到档案保存要求;

      如图:自左至右沿上边以鱼鳞式粘贴票据,要求每张票据均保证贴在粘贴单上,不得以票贴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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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如票据大小不一样,可以在同一张粘贴单上按照先大后小的顺序粘贴;票据比较多时可使用多张粘贴单;

    (五)对于比粘贴单大的票据或其他附件,超出部分可以按照粘贴纸大小折叠在粘贴范围之内。

      三、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签字

    (一)各部门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原始单据,必须有经办人、负责人在粘贴单上签字并填写日常经费支出审批单

    (二)购置固定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及低值易耗品,应先到国资处申报采购计划,统一采购,并办理验收手续,开具验收单。验收单所列相关人员分别签字,带上发票到财务处报账。

         四、按审批权限审查签批

    (一)每项经费报销时必须有“一支笔”审批,由于因公出差或出国短时间内无法在岗时,若授权他人,则必须由本人告知财务处。

    (二)审批人审批时务必注明费用开支资金来源和项目名称。

    (三)审批权限详情参见《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见财务处网站)

      五、会计审核制单。办好上述手续之后,报销人到财务处办理报账。

      六、复核岗位复核。

      七、公务卡、零余额业务办理。注:若使用公务卡消费,请在消费5日后,至还款日前5个工作日内,携带POS小票和已审批的发票等,到财务处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八、出纳岗位付款。

      九、报销时间。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周一至周四下午14:3017:30。每天17:30以后是财务部门核对账务时间,不再办理报销业务。每周五下午整理票据或业务学习,不办理报销业务。1月至11月每月月末最后一天对当月业务结账,不办理报销业务(遇节假日顺延);每年年末最后两周对当年业务结账(具体时间以财务处通知为准),不办理报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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