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用铁路火车票数电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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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8 点击数: 责任编辑:财务处
关于本校启用
铁路火车票数电票的通知
各位同事:
为了紧跟国家政策,规范本校发票报销,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2024年第8号)的要求,财务处决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启用火车电子发票的报销工作。
通知如下:
1、本校所有人员因公出差等取得的火车票,自2024年11月1日起,可选择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行报销。发票样图见附件1。
2、根据铁路部门的规定,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火车票仍然可以报销。但为了更好更快的适应火车电子发票的规定,财务部鼓励大家尽量使用电子发票进行报销。
3、员工在铁路12306(包括网站和移动客户端,下同)账户,申请开具的报销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时务必开具公司抬头及税号(公司抬头:XX公司,税号:XXXXXXXXXXX),如果未开具,请自行红冲后重新开具,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具体开具流程见附件2。
4、如果发生退票的,退票费也需开具电子发票。退票发票样图详见附件3。
5、其他关于火车票报销标准及时间等问题,仍然参照公司制度执行。
校财务处
2024年11月8日
附件1: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样图
附件2: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开具流程、红冲换开流程
开具电子发票流程
电子发票换开
附件3:电子发票退票费样图
(来源:税务大讲堂 编辑:李婷婷 编审:马骋)